在当前经济危机情势下,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随着今年两会的胜利闭幕,提振全民“信心”已然成为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事项之一。对于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房地产市场来说,近期的回暖势头,既是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支撑,也是对有购房意向消费者的信心鼓励。近日,针对在当前经济危机情势之下,购房者购买房屋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呢?
一、在选购房屋时购房者应侧重审查开发商的一些开发手续和相关文件。
在当前经济危机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情势下,个别停工待建的楼盘,正在启动之中,购房者在选择时应重点审查开发商的以往资信情况,土地使用证是否已经办好,是否能够办理按揭贷款等。如果仍对所购楼盘不放心,还应审查开发商是否欠付施工企业大量工程款,避免施工企业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损害购房者利益。
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交房期限的有关约定。
市民张先生为了解决孩子上知识题,2007年3月购买了某新建开发小区的房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由于经济危机对开发商资金投入的的影响,该楼盘的部分房屋主体竣工后,缺少资金继续进行施工,导致到了交房日期无法交房。开发商进行推脱,告诉购房者无法交房的原因是政府配套设施施工延迟等政府原因所造成,并书面承诺在2009年7月份交房。张先生十分着急,已经安排好的孩子上学计划完全被打乱了。在此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按期交房对购房者十分重要,或安排孩子上学或用于婚房等,可以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条款,购房者产生的相应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同样,也提醒开发商注意,在签订合同确定交房日期时,不应一味迁就市场销售的需要,应充分考虑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留出余地,合理确定楼盘的交房日期,避免给企业和客户造成麻烦和损失。
三、对于房屋配套设施或赠送花园等的特别承诺,应要求开发商写进合同。
王先生去年购买一套公建房屋用于办公使用,开发商当时承诺电梯为某进口名 牌电梯,但合同上只注明“名 牌电梯”,结果王先生入住时,电梯改成了另一品牌电梯,尽管也是名 牌,但档次降低,王先生等购房者很是不满,但又缺少了合同依据。市民李女士购买某楼盘的房屋,开发商承诺赠送一楼花园,签订合同时,李女士要求开发商将该内容写入合同,开始时售楼员不同意,但经过咨询知道,经过一定的程序是可以将该内容约定在合同中的,符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情况,大家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重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以便在开发商违约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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