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安措费,安措费是否应计入工程价款问题探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措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
安措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
因各地方对安措费的规定并不一致,此文仅以辽宁省大连市的规定为基础,对安措费是否计入工程价款进行探讨。
一、关于安措费是否计入工程价款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规定:建筑工程计算造价时,应依据本年度实行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计取安措费。安措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删减,在计价中单列并计入总价。同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的约定: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成本、利润、税金三部分组成。安措费是成本的一部分,即安措费属于工程价款。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安措费,安措费是否应计入工程价款。
通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会约定各项费用的金额,其中包括安措费的数额,但是也有部分合同没有约定安措费是否包含在工程价款中,如没有编制分项工程费用清单的固定总价合同,编制了分项工程费用但是安措费费用为零的合同。
1、没有编制分项工程费用清单的固定价格合同。
无论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没有编制分项工程费用清单,即没有列明分项工程费用,包括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通常是一次性包死总价及单位工程量内固定单价,所以此类合同中,没有约定安措费是否计入工程价款,而根据《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规定,安措费又是由建设单位即发包人缴纳,因此会出现安措费是否计入工程价款的纠纷。笔者认为,合同中没有约定安措费,但是安措费是工程价款的一部分,合同无论是一次性包死总价还是单位工程量内固定单价,都是表明工程价款包括所有发生的工程费用,虽然安措费由建设单位缴纳,但是它只是规定了一种缴纳主体,不影响安措费计入工程价款,建设单位缴纳了安措费,可以在工程价款中扣除此项费用。
2、编制了分项工程费用但是安措费费用为零的合同。
因编制的分项工程费用,而安措费一项为零,同时安措费由建设单位缴纳,建设单位缴纳了安措费,不应在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中扣除。因此编制了分项工程费用单是安措费费用为零的合同安措费不应计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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